一直以来,用户和监理商在计算监理取费标准时,可供参考的只有厂商的支出预算和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显然,简单参照建设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是不合理的。北京信息化协会理事、秘书长李毓敏表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难度显著高于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难度,聘用的专用人才的要求也更高,需要监理的工程阶段也比建设工程宽,再加上监理过程中同时可能也会包含一些咨询性的工作,因此提出合理的适用于信息系统工作监理的取费标准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由于收取费用简单套用建设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或仅仅附加很小的上浮比例,IT监理行业已经出现一些不良的现象。据李毓敏介绍,许多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单位都面临难以收支平衡的困境,更不要说为了长远发展而必须的预先投入;而另一方面,一些项目招标时依然在价格上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这样既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会影响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质量。”
为了实现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24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坐在一起,共同研讨、起草、签订了行业自律签约书,制定监理的取费标准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对外作为行业指导价格,供用户通过招评标,聘用监理单位时参照,起到市场导向的作用;对内约束监理企业,避免在价格上出现恶性竞争,维护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李毓敏道出了IT监理商的心声。
目前,北京市的IT监理商已经开始在信息系统监理项目的招投标中采用相关的取费标准。据太极肯思捷计算机系统工程设计所介绍,目前该公司参与的杭州市劳动社会保障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招投标就采用了这一取费标准。
参与此次签约的24家厂商几乎囊括了北京所有的IT监理商。在制定取费标准的同时,他们还通过了其他的行业自律标准。签约单位除需要在北京地区遵守行业取费标准外,还必须遵循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所具有的基本准则、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规范与标准,并通过监理实践推进社会对信息工程实施监理制度的共识。
“各签约单位应加强合作与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在李毓敏看来,最为重要的是,通过自律来促进全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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