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时间
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2008年5月24日举行。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高级 |
系统分析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
3:20—5:20 |
论文 | |||
中级 |
软件评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
软件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
网络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
初级 |
程序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
网络管理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
分二批机考: |
应用技术 |
注:信息处理技术员下午采用上机考试方式实施,其它均为笔试。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不限学历和资历条件。
四、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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