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水平可分成三个层次或阶段:初级、中级、高级信息化,以此分层次、分步推进经济信息化(如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及社会信息化(如城市信息化、社区信息化)。信息化水平层次等级可按信息化评价指标数值区分:如信息化社会可按国家信息能力总水平(信息化指数,如IDC信息社会指数)来划分;地区信息化水平按《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构成方案》测算地区信息化水平总指数来划分;城市信息化水平按《中国城市信息化指标体系方案(试行)》计算城市信息化指数来划分;企业信息化水平可按《中国企业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试行)》测算的分值来划分,如总分在85分以上为高级信息化;60至85分为中级信息化;30至60分为初级信息化。信息化水平等级划分标准可随信息化的发展情况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这有利于分阶段引导、分层次推进。
为了全面实现“十一五”至2020我国信息化目标与战略,要抓好四个结合。
一是“条、块”结合。过去长期存在着“条条”与“块块”分割、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现象,今后要吸取教训,在网络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一定要“条、块”结合,行业信息化与地区信息化密切结合,协调发展。
二是“产、学、研、用”相结合。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信息产业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用户部门的合作,整合资源,协调发展。例如,软件产品在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等方面都要做好“产、学、研、用”的结合。
三是点面结合。首先要树立不同类型、不同信息化水平、不同投入产业比的各类信息化示范样板,例如,在企业信息化建设中,既要有中、高级信息化的典型,也要有初级信息化的样板;既有投资几千万的国外ERP软件应用典型,也要有投资几十万、几百万的国产化ERP软件的应用样板。这利于以点带面,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发展。
四是国内外两种资源结合。把引自国外的技术资金、人力资源与国内资源结合,积极稳妥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内外”合作。
为此,政府除了带头搞好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化外,主要精力是搞好信息化的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国际、法律、市场、运行与人文五大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