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要求,在各申报单位初审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公示期为2014年3月2—1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联系,来信来电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教育厅高教处: 0891-6364525
0891-6324446
附件:
1、西藏自治区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2、西藏自治区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