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霞浦县四中校长董理海、十一中校长董祥玉迎来送往问题。2013年10月17日,董理海由霞浦县十一中副校长提任该县四中校长,10月30日县十一中校长董祥玉用公款安排3桌酒席为其送行,花费2200元。霞浦县纪委对董理海、董祥玉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3、寿宁县大安中学原校长兼党支部书记韦茂生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09年9月至2013年6月,韦茂生在担任竹管垅中学校长和大安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期间,擅自同意八名教师以每月扣缴部分工资为条件离岗外出,隐瞒不报,并将扣缴的八名教师离岗工资合计177193元以虚假企业或个人捐款名义入账,用于发放代课教师的补贴和招待费等支出。寿宁县纪委给予韦茂生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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