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平安办、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首次对全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等级评估,平安校园建设内容更加细化、实用,“软件”要求也大幅提高。
舟山市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已有近10年,除新建学校外,其余所有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均已达到平安校园建设基本要求,获得平安校园称号。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平安校园动态建设,提升学校(幼儿园)的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今年9月起,舟山市全面实施平安校园等级动态管理制度。
《意见》明确,全市所有已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均须申请和参与平安校园的等级评估,并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为“5A”~“1A”5个等级。考核标准为《浙江省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满分为1000分,从组织领导体系、制度建设体系、安全和法制教育、常规管理工作、预警机制建设、应急能力建设、实际成效等7个方面来打分。其中得分为975分及以上的为5A级,得分为950~974分的为4A级,得分为925~949分的为3A级,得分为900~924分的为2A级,得分为850~899分的为1A级,得分在850分以下或当年发生《意见》规定的“一票否决制”事件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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