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历来高度重视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针对严峻复杂的就业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促进贫困毕业生就业,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2013年全市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共2.3万人,占毕业生总数14.2%,截至2013年底,贫困毕业生就业率达94.7%,高于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高出全国平均近10个百分点。
一是制定完善政策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全力促进贫困毕业生就业。同时,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督促和指导帮助高校,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大力促进贫困毕业生就业。
二是建立贫困毕业生信息台账。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对全市高校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摸底,建立了全市贫困毕业生信息台账,对毕业生来源地、家庭经济状况、就业意向和就业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对有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全程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三是提供更多就业机会。通过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推荐就业,优先提供就业实习,优先安排“订单式”培养,以及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措施,努力为贫困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据统计,2013年为贫困毕业生提供岗位7万余个,岗位数与贫困毕业生人数之比不低于3:1。
四是积极开展“一对一”重点帮扶工作。督促和指导高校积极开展“一对一”、“多对一”重点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高校领导、专业教师、党员干部与贫困毕业生结对帮扶机制。同时,针对特殊贫困毕业生还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就业实用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帮助其不断提高就业能力和自信心。
五是提供资金扶持。2013年向全市高校贫困毕业生每人发放政府求职补贴800元,累计发放1544人,共计123.5万元。部分高校还设立了贫困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对积极参与求职活动或成功就业的贫困毕业生进行交通补助和物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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