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中小学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由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资助。课题资助的标准分别为一般课题3000元、重点课题5000元、专项课题10000元。鼓励学校(单位)予以适当经费配套。省教育厅根据有关规定对课题资助经费的使用及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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