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部工作规则》的通知 教党[2013]38号
来源:优易学  2013-12-27 14:34:28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送办公厅核报部领导协调或审定。内容涉及重大政策或敏感事项,容易引发问题的,主办司局应牵头进行风险评估;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或者规定审批、核准、资格、处罚等内容的,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重要规范性公文在报批时需附起草说明。  四十四、严格实行公文分级分工审核制度,健全公文质量保障体系。部领导带头认真审核公文,严把公文质量;办公厅认真履行归口管理职责,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司局(单位)要健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业务处长分工审核工作机制;公文印制、收发部门要认真履行质量核查职责。  四十五、除办公厅外,司局一律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如确有需要,司局可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以司局函件形式与下级单位和同级单位的有关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一般事务性问题。严禁使用司局函件进行政策部署、审批核准、奖惩人员、检查评估以及对外签署协议、合同等。第十章  工作纪律  四十六、教育部工作人员要自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做到令行禁止。  四十七、教育部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部党组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部内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部党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未经授权或同意,不得代表教育部发表讲话或文章,不得对外透露内部决策程序和工作内容,个人不得发表涉及未经部党组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  发布涉及教育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按照有关程序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部党组报告。  四十八、部领导和司局(单位)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应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责,优先保证出席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党政军群等有关部门举办的公务活动,优先保证处置基层一线的紧急突发事件,优先安排出席紧急重要会议。除部党组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外,部领导一般不出席礼仪庆典活动,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  部领导和司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部长离京外出,应事先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其他部领导离京外出应事先报告部长,由办公厅通报其他部领导。  司局主要负责人的出差计划,应事先经办公厅核报分管部领导或部长审批;司局(单位)必须保证至少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在机关处理日常工作。  四十九、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第十一章  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  五十、要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五十一、坚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十二、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规范经费管理,从严从紧安排国内差旅,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规定,节约资源,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杜绝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学校的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五十三、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五十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注重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到地方开展工作,食宿优先安排在学校内部接待场所,轻车简从,不搞应酬,不给地方添麻烦,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严禁同意或默许学校使用欢迎标语、组织师生迎送,严禁出席师生专场文艺汇报表演。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五十五、教育部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努力把部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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