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对开展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自查活动作出安排
来源:优易学  2013-7-15 21:34:14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在高考已经结束,中考即将开始,暑期也将临近之际,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广大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作出安排,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从现在起至9月中旬开展一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
      《通知》中确定的自查内容重点为:一是检查保护学生考试信息的隐私权落实情况。除考生本人外,严禁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学校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学生高考、中考信息;严禁用高考、中考成绩对市、县、区及学校、教师、学生进行排名与奖惩。二是检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情况。对社会上的文化补习班(校)进一步安排部署全面整顿,整顿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严禁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严禁周末和节假日组织非毕业年级学生大面积补课,严禁学校通过校外文化补习班吸引生源。秋季开学时严禁任何部门、团体和个人滥发教辅资料,或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三是检查中小学秋季开学招生情况。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跨学区的招生必须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保证辖区内农民工子女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四是检查综合素质评价和体育课考试成绩纳入中考、高考录取参考范围落实情况,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地区、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做法。五是检查教育收费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中小学收费的监管,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各地要向社会公布公办高中招生分数线、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严禁巧立名目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借读费或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通知》中确定的自查方式以市、县(区)、学校自查为主。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有关方面,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抽查的学校进行现场查看,访谈交流,查阅相关资料,接受群众举报。省教育厅将于今年9月对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再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活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当地中小学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教育法规,落实中小学规范办学的各项要求;要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机构和人员,受理、查处群众对于违规办学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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