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首批认定5个“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
来源:优易学  2013-7-14 17:06:4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创性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的实施,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首批认定高端医疗影像装备及应用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东北大学)、辽宁重大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先进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示范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矿山重大灾害防治与环境修复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精细化工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沈阳化工大学)等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我省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是在校级协同创新前期培育良好的基础上批准进行省级筹建。经过一个阶段的筹建,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评审答辩。本着以评促建的原则,首次评审答辩会聘请了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黑龙省教育厅等在培育建设或评审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评委。评审答辩会上,评委在听取了各协同创新中心的自述后,结合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最新政策和建设进展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是我省高校开展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其在集聚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的整体实力,适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整合社会多方资源,构建协同创新体制机制,解决区域行业产业重大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冲击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科技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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