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6月份以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已经全面启动。为了规范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质量,现就加强国家级培训工作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各基地学校要建立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协调好本单位的培训资源,为培训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要严格遵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200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培训,认真抓好学员组织、资格审查、教学安排、培训考核、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精心策划,缜密实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2.严格按照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目标要求,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每期培训开班前,要深入开展调研分析,拟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培训开班后,要及时了解学员的培训需求和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培训计划,做到按需施教。要配备熟悉职业教育的师资承担授课任务,除本单位师资外,还要积极聘请知名的职业教育专家学者、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培训教师。要严格遵守培训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每期培训为2个月,其中基地培训和企业实践各1个月,不得随意删减或压缩《指导意见》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不得以增加单日培训时数或挤占休息日等方式缩短培训天数。 3.切实抓好企业实践环节的设计和管理。要在培训开班前遴选确定合作企业并签署合作协议,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有关要求,与企业共同设计好企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学员到企业实践过程中,培训基地要发挥主导作用,指派专门教师进行跟踪指导与管理,避免基地培训和企业实践脱节,避免企业实践流于形式、走过场。 4.加强培训管理,严肃培训纪律。要完善培训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建立班主任跟班负责制度。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培训内容,对于违反培训纪律的学员,培训基地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通报学员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直至取消其培训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选派他人参加培训。 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培训工作。对于出现违规操作的,我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删减或停止培训任务。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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