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宗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32号)精神,2003年l0月,教育部、国家民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联合召开了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五次协作会议,会议落实了2006至20l0年各有关高校为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科生招生规划。现将会议纪要以及会议确定的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科生五年招生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五次协作会议纪要 2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科生五年招生规划预科转入本科计划表 3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科生五年招生规划(民考汉)分校招生计划 4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科生五年招生规划(民考民)分校招生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一日 教育部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五次协作会议纪要》及有关本科生五年招生规划的通知(附件)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