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甘肃、湖北等地细化要求,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工作 2007年第11期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9:56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编者按] 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过程中,陕西、甘肃、湖北等地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以下称“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现摘编如下,供各地学习参考。甘肃、陕西出台文件细化预算工作要求,做到“五个明确”  为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确保新机制顺利实施,甘肃、陕西两省分别由财政厅和教育厅共同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就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原则和程序、相关部门职责、预算批复与执行、决算编制等细化了有关要求,做到了“五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预算编制的原则。两省《暂行办法》均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遵循三大原则,即部门预算原则、综合预算原则和突出重点原则。部门预算原则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初中和中心小学为二级预算单位,村小为基层预算单位。综合预算原则要求农村中小学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现收支平衡,统筹安排,不得在预算外保留收支项目。突出重点原则要求按照新机制的总体要求,按照保运转、保重点专项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此外,陕西还明确要求,农村中小学预算实行专户管理原则和绩效考评原则,即预算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核拨、专款专用,对预算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二是明确了预算收支范围。两省《暂行办法》都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同时,《暂行办法》还阐释了预算收支具体项目的内涵,并界定了所包括的内容。例如,明确规定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直接从财政部门或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渠道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工资福利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以及按规定比例由财政负担的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人员支出包括个人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补贴、抚恤和生活补助、助学金等支出,等等。   三是明确了预算编制的程序。《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制。“一上”指农村中小学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一下”指县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指农村中小学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细目定额规定和有关标准,编制年度预算草案,逐级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二下”指县级财政部门将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草案批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将预算下达至学校。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时间,陕西为每年4月,甘肃为每年9月。  四是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按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资金分担比例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把应该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经费;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编制年度预算,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经费控制数,向学校下达经费控制数;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批复各农村中小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对农村中小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农村中小学的主要职责:在校长领导下,研究确定预算建议数,并在规定时间报送有关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有关部门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明确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机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要建立内外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制约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向教育部门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套取上级财政资金和截留、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暂行办法》还就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考评内容包括项目支出内容、资金管理效率、社会效益等方面;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应共同研究制定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程序等内容;绩效考评结果要作为以后年度义务教育财政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湖北枝江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  湖北枝江是一个人口50.8万的县级市。2007年实施新机制以来,枝江坚持把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促进了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的规范化。2007年,全市所有农村中小学校都按要求编制了预算,预算的审核、批复也按照规范的“两上两下”程序全部完成。  一是领导重视,认真部署。枝江市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并从财政局、教育局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省有关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的政策,统一了干部思想,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同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的通知》,财政局、教育局共同制定了《规范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改革中,枝江市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对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到农村学校,历时一个月,对农村中小学近3年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摸底调查。为确保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市财政局、教育局组织教研室、仪器站、师训处等部门的业务专家和技术骨干对农村中小学收支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保收支项目的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枝江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0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按照学校规模和支出水平,对学校公用支出标准进行了分类,对26个款级支出科目,近100项支出内容制订了详细的定额标准,为预算编制工作提供了详实、准确的基础数据。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培训。为使广大农村中小学校长及财会人员尽快熟悉预算编制的要求和程序,掌握预算编制的方法,枝江市认真组织开展了预算编制的培训工作。在全国保障办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辅导读本》的基础上,枝江市财政局、教育局共同编发了《部门预算编制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讲解》、《国库集中支付操作实务讲解》、《政府采购管理业务讲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简介》等培训材料,重点就预算编制的方法、资金支付和报账、会计核算等分别对农村中小学校长、教育财务核算点主管会计和记账会计、学校报账员等进行了集中培训,累计培训200多人次。同时,还专门开通了网络平台,便于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与交流,以更好地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  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在预算文本批复后,枝江市重点抓了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第一,实行事前把关。学校各项支出严格按批复的预算申请拨款和使用。学校每月将用款计划送教育局审核汇总,然后送财政局审定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农村中小学各项日常支出所需资金,除部分零星支出外,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第二,重视事后检查。教育局每季度末组织17个财务核算点主管会计对本季度各学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联审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三,强化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督和效益分析,促使预算资金安排由“重分配”向“分配与管理并重”转变。对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在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完成后,教育局、财政局对项目进程和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考核评价,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今后审批立项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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