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我司主持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全部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年度的科研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做如下说明。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经费拨款(附表1) 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费 (1)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一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60%拨款。我司将在2009年对这些重大攻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 (2)通过中期检查的2005年度重大攻关项目二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30%拨款。 (3)通过鉴定的2003年度重大攻关项目(18个)三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10%拨款。 (4)《儒藏编纂与研究》重大课题后续拨款50万元。 2、重点研究基地2007-2008年度建设经费及基地重大项目中期检查情况 (1)237个由教育部资助经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一期各拨款7万元。我司将在2008年对这些基地重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 (2)113个依托部属高校的重点研究基地,各拨付图书资料费和会议费10万元。 (3)10个省部共建基地项目和5个基地项目,教育部各一期资助3.5万元。 (4)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二期经费待项目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 3、“繁荣计划”经费是《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各高校要加强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财教[2001]214号)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 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经费拨款(附表2) 1、2007年批准立项的各类项目经费 (1)2007年批准立项的高校社科研究一般项目一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50%拨款。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经费,按批准经费的80%拨款。 (3)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含党建、稳定、网络)委托研究项目,按立项经费全额拨往项目第一牵头单位。拨款通知另文处理。 (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门课”全程教学示范片研究制作委托研究项目,按立项经费全额拨往项目第一牵头单位。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2007]85号文。 2、通过中期检查的2005年一般项目二期拨款,为每个项目立项经费的40%;今年通过结项的一般项目后续拨款,为每个项目立项经费的10%,未经批准而延期结项的项目预留保证金不再拨付。本次结项审核未通过或未申请结项者,请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申请结项。 三、注意事项 上述拨款,将由我部财务司直接拨至各高校财务计划内账户。 附件: 1、 2007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经费拨款一览表 2、 2007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经费拨款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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