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计划单列市电教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电教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电教馆系统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电教馆系统的整体优势,更好地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现代化水平服务,巩固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工程效益,推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全面实施,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和教育信息化的持续发展,定于2008年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全国电化教育馆馆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进一步加强电教馆系统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指导和技术支持服务,促进教育信息化的持续发展。 二、会议内容 1.交流各地电教馆深化内部改革,加强电教馆系统建设,推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开展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建立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和促进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2.研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电教馆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电教馆系统自身能力建设,适应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3. 研讨如何巩固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成果,健全工程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工程效益;如何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要求。 4. 研讨如何进一步推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全面实施;如何加强对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指导,推广应用典型,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效果,促进应用的普及和深化。 5. 通报中央电教馆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2008年主要工作。 三、与会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中心)馆长(主任),计划单列市电教馆馆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电教馆馆长; 2.南京、沈阳、成都市电教馆馆长; 3.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1名地(市)级电教馆馆长(具体名单由各省级电教馆确定); 4.中央电教馆馆长、副馆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主任、副主任,各处(部)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处长(主任)助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5.特邀代表。 四、会议时间 2008年1月12日报到,13~14日开会。 五、会议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北京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地电教馆围绕会议主题和会议内容准备书面交流材料,并自行打印100份(材料格式要求:标题用2号楷体,正文用3号楷体,首页左上角用小4号宋体注明“2008年全国电化教育馆馆长会议交流材料”,用A4纸打印)带到会上,报到时交大会秘书组。 2.与会人员住宿费自理。 3.报到当天,首都机场、北京站及北京西站均有车接站。 请于2008年1月6日前将回执(见附件)传真或通过电子信箱寄至中央电教馆办公室,以便接站。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强 、蒋 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邮编:100031),中央电教馆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19043,(010)66490906 传 真:(010)66419024 电子信箱:zigbgs@sina.com 附件:2008年全国电教馆馆长会议回执 中央电化教育馆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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