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天津财经学院更名为天津财经大学的函》(津政函〔2002〕79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天津财经学院更名为天津财经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财经大学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普通本科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发展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2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根据你市核定的学校发展和建设规划,天津市教委拟定的“十五”期间专项投资4200万元,用于学校加强学科建设和充实教学仪器设备,请确保该项投资的落实到位。 望你市加强对天津财经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学科规划和校园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天津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