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东北电力学院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7:10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东北电力学院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的函》(吉政文〔2002〕101号)收悉。经研究,并根据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同意东北电力学院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撤消东北电力学院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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