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意见》 教直[2005]19号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6:04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新时期高等教育“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加快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改革与发展,使之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山东省)协商,就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意见:  一、教育部支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根据石油、石化行业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继续保持和发挥学科特色,通过多种方式为行业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努力在石油学科领域尽快接近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国家培养高层次石油、石化人才和解决国家能源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重大问题的基地。为此,教育部除正常投入外,根据“211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给予学校相应的投资和政策支持,促使中国石油大学学科建设和各项事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山东省继续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纳入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学校纳入山东省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体系,指导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做好东营和青岛两校区的整体规划,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促进东营和青岛两校区的协调发展。山东省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给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1千万元专项经费投入支持。  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利用本校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充分考虑山东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成为优秀人才培养、输送的主要基地,为山东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教育、知识、科技和文化支撑。  四、在共建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由教育部、山东省组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具体研究确定。 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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