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等8省区认真落实2006年“寄宿制工程”实施情况检查意见 2007年第3期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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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至7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和国家“两基”攻坚办等部门联合对青海、甘肃、内蒙古、新疆、贵州、云南、陕西、西藏八省(区)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寄宿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进度缓慢、擅自调整批复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滞后等方面问题,国家“两基”攻坚办分别向8省(区)反馈了意见与建议。8省区对照反馈意见,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按要求报送了落实情况。 一、各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各省高度重视检查问题的整改工作。陕西省省长袁纯清对检查反馈函作出批示,强调要防止挪用资金和违规建设,“确保这件好事真正惠及学生及农村教育”。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副主席白玛才旺对反馈函作出重要批示,并专门听取了自治区检查组对各地(市)检查情况的汇报,要求各地继续加强项目管理。青海省省委副书记、省长、省“两基”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宋秀岩,副省长、省“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培华,先后深入条件最艰苦、施工难度最大、进度缓慢的果洛、玉树两个藏族自治州进行调研,现场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甘肃省政府召开“寄宿制工程”进展情况汇报会,副省长李膺强调要加强对薄弱县(区)的指导。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在“寄宿制工程”工作会上明确规定了每年项目的竣工时间,并要求所有项目务必在2007年8月底前全部交付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助理、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组长靳诺就反馈函作出批示,强调要“举一反三、提出警示、明确要求、追究责任”。 除此之外,各地攻坚办积极落实当地领导指示,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两基”攻坚工作。青海省从2006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300多人次,深入27个项目县,对240多所“寄宿制工程”项目学校进行了督促检查;同时,要求各项目县对工程进度实行10天一报和一月一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不断督促进度。甘肃省将工程进展缓慢的积石山、东乡县列为“寄宿制工程”重点管理县;并决定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与近两年省级教育项目资金的安排挂钩;省“两基”攻坚办积极发挥“寄宿制工程”专家组的作用,从2006年11月中旬开始,组织专家对全省所有“寄宿制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对完工项目进行了预验收,发现问题,现场解决。云南省“两基”攻坚办派员对重点项目县进行蹲点,督促进度,整改问题。西藏自治区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自治区以及各地(市)“两基”攻坚办均补充了2~3名专业技术人员。陕西省“两基”攻坚办两次下发文件,责令各有关市由市政府牵头对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作全面检查、整改。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一)部分省份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局面得到了扭转。青海2004~2006年累计批复的287所项目学校,包括180多所海拔3500米以上的学校,已在冬季停工前全部完工。 云南到2006年底累计完工项目学校458所,比6月底增长了近1倍。80%的批复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甘肃按倒排工期时间表逐校、逐项目督促进度,所有项目已全部开工。截至2006年底,完工学校数占批复数的77.2%,比6月底提高了近40个百分点。 (二)有关省份对擅自调整计划(预算)、改变建设用途问题进行了纠正。云南对怒江、迪庆等州市实际建筑面积与批复面积不一致问题进行了纠正,补建了面积缩水较大的项目。 新疆决定莎车县第六小学超出批复面积部分的建设资金由县级解决,不占用项目资金;阿勒泰市阿拉哈克乡牧寄校扩大建设面积的资金缺口全部由市政府承担。 陕西对横山县把学生宿舍改作教职工宿办用房的项目学校校长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已将该宿舍恢复用于学生住宿。 内蒙古将克什克腾旗宇宙地中学作教学用房的部分学生宿舍恢复原用途。 (三)部分省份工程质量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内蒙古对部分质量不高的装饰工程进行积极整改,如窗台板已全部作圆角处理,学生宿舍楼增加安全出口等。 西藏组织专家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逐一排查,如林周县中学学生食堂井字梁出现裂缝,经专家鉴定系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经加固改造,安全隐患已消除。 新疆阿勒泰市责令各施工单位,对部分在交付使用时墙体发潮的项目建筑进行了二次粉刷,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复检。 (四)多数省份进一步加大了工程建设管理力度。内蒙古全部竣工的项目单体都已按规定设置了永久性标牌;各地对工程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完工后交旗(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并对新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贵州加强对项目学校施工监理员的培训,要求监理员详细记录工程进度以及每个环节的施工质量;同时,强化安全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封闭,材料集中堆放。 陕西进一步严格“寄宿制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每个项目都必须做到有招投标文件、有工程合同、有专人负责、有审计结论书等“十有”。 西藏充实基建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做到条款详实,避免出现纠纷。 (五)有关省份进一步加大了项目资金管理力度。西藏组织专家对各地(市)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再培训,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对拨款凭证签字不齐等问题,经核实确实应支出的,由拨款双方补签了手续。日喀则市三中、南木林县一中、二中对存在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 陕西核查落实了资金到位报告制度和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汉中市镇巴县人民政府责令该县财政局对所有专款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资金安全。 (六)部分省份加强完工项目审计、验收工作,成效明显。青海省“两基”攻坚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后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县及时办理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核、财务结算、项目审计等手续,确保完工项目及早交付使用。截至2006年底,青海批复项目已全部通过审计、验收,并投入使用。 新疆将“寄宿制工程”项目列入2006年度自治区预算审计和审计公告项目,自治区审计厅以及伊犁州、阿克苏地区等四个地州审计机关各安排审计3个县市。 贵州对完工项目的审计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与2006年6月底相比,全省截至12月底完成审计项目从52个增加到434个。 内蒙古对全区已验收但未审计的18所学校,限期1个月完成审计,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甘肃进一步加强完工项目的审计工作,如天祝县对全部项目学校进行了全面审计。 (七)“寄宿制工程”项目学校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西藏在总结寄宿制学校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中小学管理规定》,加强寄宿制学校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并积极整改了管理不善的当雄县中学,撤换了学校主要领导。 贵州向全省推广习水县加强项目学校建后管理的经验,并将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 陕西列出专项经费,准备举办寄宿制学校校长培训班,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和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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