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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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方案和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函〔2004〕26号,以下简称《培训方案和实施办法》)精神,我司负责高级研修班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设立“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秘书处”,负责具体事务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结合2005年的办班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办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拟举办高级研修班60项,其中,委托制项目10项,招标制项目20项,评审制项目30项。委托制项目名称、承办单位以及招标制项目名称详见附件。 二、申报范围、申报条件按照《培训方案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承办新兴交叉边缘学科专业教师培训项目的单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评审制项目、招标制项目自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招标制项目应尽量安排在7至10月份之间举行。委托制项目的承办单位要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委托制项目表》,制定并完善办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 四、项目的有关信息、申报要求与申报流程、学员报名要求与步骤等,请登陆“中国高等学校教师网”(www.ccf.edu.cn)进行查询、下载。为方便高校教师了解项目有关信息,请有关高校在学校的网站上建立有效链接,以保证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项目承办单位须将办班时间、地点、研修方案(培训计划)、授课专家名单、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其变更情况及时报秘书处,并在学校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10日。请委托制项目的承办单位、招标制和评审制项目的申报单位在此日期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寄至: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秘书处,同时把电子版发至:Email:mscmoe@scett.bnu.edu.cn。通讯地址: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内);邮政编码:100875;联系人:刘长旭;联系电话:010-58802176。 七、项目补助经费原则上为每项目贰万元(20000元),并于下一年度春节后陆续拨至项目承办单位。研修班开办前可向我司或秘书处领取培训证书。 八、办班结束后,承办单位须将高级研修班办班总结、接受培训的人员名单以及承办单位情况一并于2006年11月30日前报送秘书处,我司将据此核拨项目补助费。办班总结须包括参加人数、办班天数、研修方案(培训计划)等内容。接受培训的人员名单须填写姓名、年龄、职称、职务、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承办单位情况包括地址、邮编、开户单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电话等内容。 九、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所有高等学校。 附件: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名单 序号 承办单位 项目名称 负责处室 联系电话 一、委托制项目名单 1 北京师范大学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农林医药处 66096767 2 东华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统计人员”高级研修班 评估处 66097855 3 华中师范大学 文艺学系列课程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文科处 66097823 4 西南交通大学 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高级研修班 实验室处 66096987 5 青海大学 第五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 办公室 66097866 6 烟台大学 第二届“学会学习”课程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综合处 66097829 7 哈尔滨商业大学 财经院校教务处长高级研修班 财法处 66096448 8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高等学校产学研合作教育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理工处 66096262 9 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 高等学校教育技术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理工处 66096262 10 燕山大学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与教育管理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高职高专处 66097826 二、招标制项目名单 11 农林科类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农林医药处 66096767 12 循征医学教育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农林医药处 66096767 13 《麻醉学》课程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农林医药处 66096767 14 高职高专图书馆馆长高级研修班 条件处 6609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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