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精神,根据《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要求,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提高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优质资源整合与共享,构建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创新体系,探索并实践终身化、网络化和开放式的继续教育发展新模式。根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并报部领导批准,我司决定启动“数字化学习港与终身学习社会的建设与示范”项目,现将立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项目的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参与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高校、有关企业和研究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我国高等教育及现代远程教育的相关政策有充分的认识和掌握,并已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有现代远程教育的研究与丰富的实践基础;具有资源整合、传输和配送等有关技术的研究基础;已经建设了丰富的可共享的数字化学习资源;能够提供适合示范试点的数字化学习环境和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等相应的研究和实践条件。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联合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在现代远程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高级职称。 二、申报内容要求 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从构建终身学习体系、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和现代远程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实际出发,研究和探索数字化学习和终身学习社会的理论、模式和方法;研究和探索支持数字化学习和终身学习社会建设的各种新技术并进行应用实践;研究和探索数字化学习的管理方法与模式;在若干个乡镇、社区、军营和企业进行数字化学习的综合应用示范。项目研究成果应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 申报单位可在项目名称下列副标题,也可根据项目内容的要求自行提出项目名称。 三、申报办法和时间 1.申报项目的单位应认真填写《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五份报我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30日。 3.本项目涉及面广,鼓励相关单位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联合申报。对于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我司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的基础上确定正式立项项目。 四、组织管理 1.本项目立项工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委托研究实施的办法进行。经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项目将纳入到“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工程”统一管理。 2.凡正式批准立项的项目应成立课题组,项目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实施与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 3.项目需在2007年年底前结束,并按要求完成项目成果验收。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 刘英,邮政编码:100816,电话:010-66096266,E-Mail:liuying@moe.edu.cn 。 附件: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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