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落实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交通部、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03]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发出“关于确定职业院校开展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03]4号)中,有关大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护理专业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更好的与行业、企业的用人要求相结合、与劳动力市场的就业需求相结合,缓解护理专业技能型人才的紧缺状况,我司决定举办高职院校护理专业领域“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相关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 高等职业院校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的背景与任务。 2. 我国护理人力资源状况和加强护理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 3. 医学、药学及相关医学类高等教育发展规划。 4. 高等职业院校三年制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能力培养、教学大纲、专业方向)交流与研讨。 5. 高等护理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以及专科护士在护理工作中的角色和地位。 6.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养等研讨与交流。 7. 参观有关院校。 二、参加人员 承担三年制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的47所高职院校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专业系主任(每校不超过2人)。此外, 每个高职院校可以推荐1 名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代表参加培训班。(学校名单见附件1)。 三、会务工作 本次会议委托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承办,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办。 1. 时间 2004年6月1日~2日。5月31日报到,会期2天。 2. 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丰乐园大酒店 郑州市南阳路北段(乘车路线见附件2)。 3. 交流材料 各校会议交流材料一式150份,提交会议交流。 4. 其他 会议资料费4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此次培训工作是教育部等六部委实施“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将统一颁发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望各相关院校和单位给予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请于2004年5月25日前将会议 回执(见附件2)填写后传真至郑州会务组。 联系人:倪居(13838094758) 岳爱玲(13613824458) 电话:0371-8223359 6964876 传真:0371-8223359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联系人:温守东 张 勇 电 话:010-6609 6232 传 真:010-6605 3084 附件:1. 47所承担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的高职院校名单 2. 乘车路线及会议回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00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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