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62号)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公布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研修班的组织工作,提高办班成效。 2、请各项目承办单位在开班前两周内,将招生简章(包括办班时间、地点、研修方案、授课专家名单、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秘书处。 3、研修班结束后,各项目承办单位须及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办班情况总结表”,具体格式请登陆“中国高等学校教师网”(www.ccf.edu.cn)进行下载,并于2007年11月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秘书处。 4、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秘书处通讯地址: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内);邮政编码:100875;联系人:刘永明、郑思潇;联系电话:010-58802176;E-mail:mscmoe@scett.bnu.edu.cn。 附件: 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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