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最近,陈至立国务委员就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连续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将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提高水平。为此,经领导同意,初步定于6月下旬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经验交流会”,我司已于3月10日 印发了《关于召开“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预通知》(教高司函[2006]42号)。为了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现定于4月27日,在清华大学召开“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经验交流会”会前汇报会,请有关高等学校(名单附后)各派1名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具体会议事项如下: 一、请参加会议的人员,按《关于召开“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预通知》(教高司函[2006]42号)和《关于填报有关补充信息的通知》(教高司函[2006]69号)的要求,将本校准备的材料一式两套带到会上交高教司工作人员(同时报电子文本)。另,请青海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广西大学、西藏大学、新疆大学、等8 所学校务必按照教高司函[2004]83号文件(附后)的第三条的要求将“西部地区十四所重点建设高校课程教师岗位计划”的总结一并带到会上交高教司工作人员。 二、与会人员准备好发言,介绍本校的准备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计划。 三、会议时间:4月27日(上午8:30开始),会期一天,27日晚可离会。 四、会议地点:清华大学第2教学楼会议室(简称二教会议室),位于校办(工字厅) 东侧。 五、清华大学联系人:高奕 联系电话:010-62782015,62782035 高等教育司联系人:吴英策 联系电话:010-66096340,66097866, 传 真:010-66020758 六、会议不安排住宿。若希望住在清华大学校园内,请速与清华大学的高奕同志联系。请与会人员准时自行前往会场。 七、京外与会人员请购买往返机(车)票。请4月24日前将回执传真给高教司吴英策同志。 另,在总结“十五”期间工作的基础上,对口支援双方的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十一五”期间的支援协议并于5月30日前将该支援协议的审定稿(未签字的)报我司办公室。在6月下旬的“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经验交流会”上将举行签字仪式。 附件:1、参加“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经验交流会”会前汇报会高等学校名单 2、“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经验交流会”会前汇报会会议回执 3、教高司函[2004]83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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