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工作安排,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07年度42所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42所院校)的建设方案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进行了审核。现将专家组的意见反馈给你们。 请接此通知后,进一步深刻领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参考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设计规划工作,并于2007年12月21日前将修改后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电子文稿发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 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修改情况适时发布批复意见,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上公示其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联系人:李贤政 张 月 熊 熙 电 话:(010)6609 6232 电子信箱:sfgz@moe.edu.cn 附件: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7年度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方案分校复核意见(格式)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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