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教高[2006]14号),规范和加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我司联合我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于2007年6月上旬在北京召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专家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相关示范高职院校校领导、项目办主任 2.会议时间:2007年6月4-6日,6月3日报到,6日晚可离会 3.会议地点:北京西单西西友谊酒店 4.联系人:张 月 李贤政 联系电话:010 66093262 传真:010 66093262 电子邮件:sfgz@moe.edu.cn 5.请有关专家接此通知后安排好行程,并于6月2日前将到京航班(车次)告知联系人,以便安排接待。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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