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6号)的要求,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了拟今年参加评估试点工作的学校名单。经研究,我司决定在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高专院校(学校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为指导,依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进行,以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二、评估时间安排如下:今年6月中旬评估3所,10月中旬评估12所,11月中旬评估13所。请各评估试点学校按附件安排时间将自评报告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三、被评估院校应认真做好自评、迎评工作,被评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被评估学校的领导,抓紧做好各项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四、我司将在五月份对评估专家和被评院校负责人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见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 附件: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学校评估时间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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