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的邀请函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1:5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单位,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并经民政部注册的全国各类成人教育团体和成人教育工作者组成的社会团体,属国家级协会。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后,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对促进成人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亦存在无序竞争,管理混乱的现象,成为业内及社会关注的问题。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学习型社会’的宏伟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交流合作与自律性行业管理,经教育部、民政部批准(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厅综函[2004) 57号文、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2007年6月 25日批文及民政部民社登(2007)第1144号文人成立了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的性质、任务: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是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领导下的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行业交流合作与自律性管理的社会团体,亦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业组织。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团结全国各类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和成人教育工作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组织与支持开展成人教育培训机构间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促进成人教育培训的改革与发展。  2、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组织制定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自律性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自律性行业管理,推动成人教育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会员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  2、机构设立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所规定的条件;  3、教育培训工作运作规范,教育培训质量有保证;  4、作为理事单位还需是本地区公认的、有影响的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该理事单位的负责人作为理事。  三、中国成人教育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宗旨:要为全国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和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包括:要在政府部门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与全国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之间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部门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建言献策;搭建具有公信力的平台,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暨全国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开展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市场以及培训项目与培训专家等咨询服务;组织制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评价标准和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职业资质认证,并大力开展人才、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单位及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全面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要组织建立评估机制,开展优秀教育培训品牌、优秀培训师的评选,并进行大力表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增强诚信、质量意识;树立品牌形象;组织高水平的教育培训论坛、研讨会和考察活动,促进行业内、国际间成人教育培训的工作、业务与学术交流合作;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举办培训项目专题发布会、展览会等,为会员单位开拓市场创造条件;此外,还要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  我们欢迎贵单位加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如有意向,请填报“会员申请表”,并于2007年9月 15日前报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培训中心)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2号  电话:010-62235975 62233254  传真:010-62235975  Email:aeatdchb@sina.com  联系人:孙永龙、刘立业、孙晓妹  在今秋北京人民大会堂,将隆重召开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全国首届成人教育培训机构高层论坛,届时将邀请国家领导人、教育部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育专家及全国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和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代表出席。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200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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