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成果会议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1:35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200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成果鉴定办法(试行)》(教社政司函[2003]171号,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成果鉴定办法》),对于申请以会议方式鉴定的重大项目最终成果,我司将分别组织召开专家鉴定会。  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会程序  根据《重大项目成果鉴定办法》)的规定,专家鉴定组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鉴定步骤包括:⑴被鉴定项目负责人报告和答辩;⑵专家鉴定组讨论评议;⑶专家鉴定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并作出书面鉴定意见。具体安排详见《重大项目成果鉴定会议日程安排》(附件)。  二、注意事项  1.为保证会议鉴定的公正性,重大项目成果鉴定会一律在北京举行,会议地点在高等教育出版社招待所(地址:北三环中路马甸桥东南角)。被鉴定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和学校成员不得在会议地点(高等教育出版社招待所)住宿;不得与鉴定专家私下接触;不得宴请鉴定专家或赠送礼品。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经查实,鉴定结果无效,并由教育部社政司通报批评。  2、每个重大项目最多5人参加鉴定会,包括⑴首席专家或项目负责人;⑵课题组主要成员(含多媒体演示人员)。  3、鉴定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和评审费(每人500元)由申请鉴定学校负担。  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82086178,82086086,手机:13910069317。  附件:《重大项目成果鉴定会议日程安排》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四年十二月五日附件1:重大项目成果鉴定会议日程安排  上午8:25-8:30:  社政司工作人员介绍鉴定专家,被鉴定项目负责人介绍课题组参加人员。  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会议:  8:30-9:30:  项目负责人就成果的主要内容、学术上的创新和突破、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社会效益和影响等方面做申请鉴定报告(1小时,使用投影仪)  9:30-10:10:  鉴定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或有关课题组成员答辩(40分钟)  10:20-11:20:  专家秘密评议  11:20-12:00:  专家组投票表决,做出书面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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