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云南、贵州、四川、广西、重庆、海南、安徽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AMD启明星计算机样板教室’项目的通知》(教基司函[2006]15号)精神,经对各项目省上报的项目学校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现将“教育部-AMD启明星计算机样板教室”项目学校名单和分批建设时间安排印发你们。 我司委托中央电化教育馆具体实施该项目,请各项目省和项目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建设工作。附件:1、 “教育部-AMD启明星计算机样板教室”学校名单 2、 “教育部-AMD启明星计算机样板教室项目”分批建设时间安排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