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运动的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运动竞赛的组织者、策划者、宣传者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都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提供了良好的生源。 三、设置和试办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深化改革,确保质量,突出特色,为提高中华民族的健康素质和建立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培养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进一步促进我国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和社会体育的快速发展。 培养目标:培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 培养方案:根据专业学位的特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将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紧密结合、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紧密结合、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突出技能培养和综合素养的提高。课程设置分为三类:核心课、专业领域方向课和选修课。核心课是使学生掌握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专业领域方向课是使学生提高专业岗位工作的实践能力;选修课是使学生发展个性,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在某一领域的专业技能。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和社会体育的教学、训练、组织及指导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论文形式可为专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体育教学与训练和重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等。论文内容强调体育理论知识在运动技术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及体育社会指导等实际中的应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组织实施: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成立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组织、协调和促进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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