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0:42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A)拥有非常好的生源保证。  综上所述,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是我国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需要,是艺术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也是培养大批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的需要,更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需要。同时,我国高等院校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培养条件,为探索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有必要尽快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  三、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的基本方案  在遵循艺术学研究生教育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借鉴、吸收国外高层次艺术专门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国情,特别是结合我国艺术创作领域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具有我国特色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教育制度。  (一)学位名称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英文译为MasterofFineArts,缩写为MFA。  (二)培养目标及学科领域  培养目标是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的学科领域包括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艺术设计、舞蹈、美术等。  (三)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方法  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  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四)课程设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课程设置分为核心课、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核心课是提高学生的审美体验,增强其理解作品、表现作品和把握作品风格的能力;方向课是为学生进入到各自的专业领域学习而设置的,目的是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修养,使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从实践和理论修养两方面都得到提高;选修课是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而设计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培养方式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在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并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映或表演创作实践,对作品进行分析和阐述,并就专业问题进行答辩。专业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通过者、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四、组织和实施  加强与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协调,做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的宣传、招生、培养和质量监督工作。成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培养院校的专家及知名艺术家组成,加强从招生、培养到学位授予及质量监督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