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保定学院的函》(冀政函[2006]13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保定学院,学院代码为:10096;同时撤销保定师范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定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统一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保定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政府承诺的到2010年需投入1.425亿元(其中市政府0.95亿元,引进社会资金0.3亿元,学校自筹0.175亿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学、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该校的学科专业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为河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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