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关于申请上海海关学院正式建校招生的函》(署教函[2006]285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筹建上海海关学院的通知》(教发厅函[2005]10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正式设立上海海关学院,学校代码为10274;同时撤销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海关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 二、上海海关学院由你署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署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86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3个,即法学、财政学、物流学。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署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国家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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