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科技大学的函》(辽政[2004]209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大连轻工业学院申请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补充材料的报告》(辽教[2006]14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学校代码为10152;同时撤销大连轻工业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连工业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大连工业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44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辽宁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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