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9:0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改委,民(宗)委(厅、局)、财政厅,人事厅,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精神,制定了《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   二〇〇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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