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省、自治区民语委: “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调研”立项以来,各地积极开展工作,目前调研正在有序进行之中。调研成果将汇编出版,为确保成果的质量,现对调研报告的内容和撰写体例提出如下要求。 一、调研报告的内容 (一)省、自治区民族构成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本状况 主要介绍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概况及其使用情况、跨境少数民族语言状况、当地少数民族文字概况及其使用情况等。 (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的政策法规状况 已发布和正在制定的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的法规、条例、规章及发文等(包括包含在相关法规、规章、条例中的)。包括:(1)名称;(2)发布部门;(3)发布时间;(4)执行情况(执行效果如何、是否做过修订等)。 (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状况 1.已发布的当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 内容:(1)标准名称;(2)标准的级别;(3)发布部门;(4)发布时间;(5)执行情况(执行效果如何、是否做过修订等)。 标准的级别可分为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编号为ISO)、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编号为GB或GB/T)、地方标准(地方管理部门发布,编号为DB或DB/T)、地方准标准(有关管理部门、民语协作机构、研究单位等出版的具有规范标准效力的出版物,如术语手册、正音正字法等)、企业标准。 2.正在研制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 内容:(1)标准名称;(2)标准拟发布的级别;(3)立项单位;(4)研制单位和项目负责人;(5)研制及完成情况。 3.需求和建议 内容:(1)需制定的标准;(2)需修订或废止的标准;(3)对标准建设工作的建议;(4)其他。 (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状况 1.当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状况 包括:民族文字信息化平台建设,民族语言的资源库建设,民语网站建设,民族语言文字基础软件、通用工具软件的研发和使用情况等。 2.对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的需求和建议 内容:(1)需立项研制的项目;(2)对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的建议;(3)其他。 二、调研报告的结构 调研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各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当地民族语言文字概况及其使用情况;民族语文机构设置情况;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的政策法规建设情况等); (二)本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及信息化的历史状况(2004年之前); (三)本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及信息化的最新发展和需求(截止至2007年底); (四)意见与对策。 三、调研报告的格式 调研报告体例为:题目、正文、附注、参考文献。 (一)各级标题格式 一级标题:一 二 二级标题:(一)(二) 三级标题:1.2. 四级标题:(1)(2) 五级标题:1)2) 六级标题:a.b. (二)附注格式 附注一律排在正文后,序号为圈形符号。格式为: 专著:作者,书名(页码),出版社,年份。 单篇文章:作者,文章名,出处(报刊/文集名),年份,(期数)。 (三)参考文献格式 参考文献排在附注后,序号为方括号形式。格式为: 1.专著 [序号] 作者.著作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2.论文 [序号] 作者.文章名[文献类型标识].刊名,年,卷(期). 3.文献类型标识分别为:专著M,期刊文章J,论文集中的文章A,论文集C,报纸文章N,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标识不明的文献Z。 (四)图表格式 文中图表以序号“表1”“图1”等进行标示,并尽量为图表添加题目。 请各地2008年6月底前结项并向我司报送不少于2万字的调研报告。重要文件请随调研报告一并寄来。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