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寒假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8:27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让更多的未成年人走进校外活动场所,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寒假,现就做好2008年寒假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每周组织1—3次“免费开放日”活动,开放所有活动空间,提供所有活动设施,让未成年人自由选择活动项目。利用自己和当地已放假的中小学的场所、设施,组织各种体育文艺活动或科学实验活动。至少联系一个当地的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带领未成年人开展一次体验活动。主动与社区联系,共同组织好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同时,结合春节,积极开展具有传统民俗特色的文化活动。  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设计寒假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未成年人和家长选择。要向社会承诺,不将活动场所移作它用,不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不开展完全与学校课堂教学一样的知识学习,不为未成年人参加校外活动设置门槛。  三、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凡是已建成并能够投入使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活动,但今年寒假一律要面向当地未成年人开展校外活动,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各种活动器材都要充分利用。  四、各地承担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寒假校外活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做好寒假工作提供指导,创造条件,挖掘资源,营造氛围。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当地中小学联系起来,使中小学在寒假期间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组织的活动开放场地和设施。  五、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充分利用中国校外网开展的“网上冬令营”活动的丰富资源,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一个获取知识、开拓视野、能够互动参与的网络活动空间。  六、各地校外活动场所组织的寒假活动要注意冬季防火、防滑和防煤气中毒等安全防护工作,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在活动中要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各地寒假期间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公益性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教育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办公室(中小学德育办),并于3月底前上报本地活动的总结报告。中小学德育办将通过新闻媒体和中国校外教育网(http://www.xwjy.org)展示各地的做法和经验。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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