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丰富职业学校德育实践活动,展示中职学生的文明风采,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我司决定举办第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包括四类八项比赛: 1. 征文类比赛(3项) 项目:“从中职生资助政策想到的”征文比赛;“我身边的诚信”征文比赛;“创业之星”征文比赛。 2. 设计类比赛(1项) 项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3. 摄影类比赛(2项) 项目:“职业生活”摄影比赛;“生活中的美”摄影比赛。 4. FLASH动漫类比赛(2项) 项目:“荣与辱”动漫比赛;“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动漫比赛。 竞赛具体要求和参赛办法见附件。 二、参赛形式 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动,以学校为单位,经校内比赛评选后推荐作品参加全国竞赛。 三、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协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浙江亚龙教仪有限公司、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职业技术教育杂志。 2.竞赛活动由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组织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 任 委员:黄 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副主任委员:王继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余祖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 委 员:刘志鹏(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 尹鸿祝(人民教育出版社副社长) 所广一(教育科学出版社社长) 杨 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 蒋乃平(中国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史晓鹤(中国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继权(浙江亚龙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 书 长: 刘宝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德育处副处长) 3.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并在网站上发布本通知(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职业教育的德育与职业指导栏目中下载)。 4. 各参赛学校应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把组织竞赛活动作为推动《大纲》贯彻实施的一项有力措施,与和谐校园建设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竞赛。在全国竞赛中的获奖作品,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5.各项赛事结束后,将举行颁奖活动,为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学生、教师、学校等颁发作品奖、指导奖和组织奖。 附件: 第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方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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