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海省教育厅、卫生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08]2号)的要求,经商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我司决定组织专家对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对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医学类专科专业评估。现将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2008年3月23日-28日。 二、评估日程及专家名单(见附件),专家交通、食宿费用由被评学校承担。 三、请教育厅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被评学校,按《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5号)的要求准备评估材料。 四、请评估专家所在学校对专家参加评估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冯健 联系电话:010-66097853 附件: 2007年度申办医学类专科专业评估工作日程及专家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八年三月七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