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报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5]13号)印发后,在高校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高校校报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校报在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引导师生全面发展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体现。三年来,为不断提高校报的工作水平、办报质量和社会效益,促进办报条件的改善,在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指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校报协会(研究会),对高校校报评估工作做了许多尝试。部分协会(研究会)制定了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了评估工作。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在各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高校校报质量考评表》,起草了《高校校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为校报评估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高校校报质量考评表》和《高校校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贯彻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总结了部分高校开展校报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符合校报的办报规律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将《中国高校校报质量考评表》和《高校校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希望以此为依据,不断提高高校校报的办报质量和水平、改进管理工作,提高办报效益,改善办报条件,推动校报事业的发展。 我司将继续关注和推动这项工作,并依靠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校报协会(研究会)具体实施和开展评估工作,以评促建,同时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运行机制。 附件:1、高校校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2、《中国高校校报质量考评表》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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