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精神,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特别是及时了解、跟踪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为队伍选聘配备、培养培训和管理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性数据,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信息管理系统”。请各地各高校做好本地本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相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三个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专、兼职教师。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总体情况报表”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报表”。请登陆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进入社会科学司网页下载并填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2.报送材料为电子版。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所在学校,其它部委或省属高校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于2008年1月10日前通过网址http://szll.sdut.edu.cn/jianli/提交。 3.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联系方式 1.报送系统技术依托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联系人:许东波、荆兵 联系电话:13355206886 ,0533-8301330 2.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学处 联系人:宋义栋、王杨 联系电话:010-66097529,66097537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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