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我司主持的200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部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年度的科研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做如下说明。 一、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费(附表1) 1、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一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60%拨款。我司将在2010年对这些重大攻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详见附表1-1。 2、通过中期检查的2006年度重大攻关项目二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30%拨款。详见附表1-2。 3、通过鉴定的2003、2004年度重大攻关项目三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10%拨款。详见附表1-3、1-4。 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及项目经费(附表2) 1、由教育部资助经费的基地重大项目(238个),一期按立项经费的70%拨款。我司将在2009年对这些基地重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详见附表2-1。 2、113个依托部属高校的基地,各拨付图书资料费和会议费10万元。详见附表2-1。 3、11个省部共建基地(详见附表2-2)和其它6个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资助的5万元,按70%的比例各拨款3.5万元。 4、通过中检或结项的历年基地重大项目本次拨付余下经费。详见附表2-3。 三、后期资助项目经费(附表3) 2008年立项的项目按批准经费的80%拨款,其余经费待通过项目验收结项后拨付。 四、一般项目经费(附表4) 1、2008年新批准的项目一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50%拨款,后续经费视项目进展情况确定。详见附表4-1。 2、通过中期检查的2006年度一般项目二期经费按立项经费的40%拨款,剩余经费待通过鉴定结项后拨付。详见附表4-2。 3、通过结项的一般项目三期经费按立项经费的10%拨款,未经批准而延期结项的项目剩余经费不予拨付。结项审核未通过或未申请结项者,须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申请结项。详见附表4-3。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教学片研究制作委托研究项目(附表5) 按立项经费全额拨付。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2008]127号文。 六、高校名刊、名栏工程项目经费(附表6) 1、入选名刊项目的高校学报(19个)按批准经费全额拨付。 2、入选名栏项目的高校学报(12个)按批准经费全额拨付。 七、高校思政、党建、稳定、网络委托项目经费(附表7) 立项经费4万元(含4万元)以上的重大课题按50%拨款,其他项目按批准立项经费全额拨付。立项通知详见教思政司[2008]78号文。 上述拨款,将由我部财务司直接拨至各高校财务计划内账户,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查询。 各高校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财教[2001]214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附表4 附表5 附表6 附表7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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