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重庆工学院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的函》(渝府函〔2008〕15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重庆工学院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学校代码为11660;同时撤销重庆工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理工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重庆理工大学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重庆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