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分管教育工作的县(市)长“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专题研究班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6:22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精神,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组织部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的通知》(组通字〔2009〕4号)要求,定于2009年5月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分管教育工作的县(市)长“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专题研究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形式  研究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以系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为主线,重点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事业宏观发展规划以及重大教育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等为主要培训内容。研究班采用专题报告、分组研讨、主题论坛等培训形式。  二、培训对象  县(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市)长,共45人。人选由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推荐,党委组织部门选派(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09年5月5日至12日,5日报到,12日返程。  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四、选派要求  1.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会同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根据组通字〔2009〕4号文件的精神,选派学员。  2.所选派的学员,应是所在县区对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政府分管领导。  3.学习期间不宜离院参加会议、出国或回单位处理日常工作,以保证全程集中精力学习。  五、培训经费  由中组部从全国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列支。培训期间电话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相关费用凭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所开收据回本单位报销。  六、报名、报到事宜  1. 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于4月23日前将《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学员通讯录登记表》(附件3)贴好照片发送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电子信箱。  2.请学员准备好本地教育改革发展经验与思考的有关材料以备交流。  3.联系方式  (1)教育部人事司综合处联系人:张杨,黄伟   电话:010-66097794,66097580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联 系 人:孙萌,何瑛  电    话:010-69222733,010-69248888转3311  传    真:010-69243185(自动)  电子信箱:bm2@naea.edu.cn  邮    编:102617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  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另发报到通知。报到通知将根据《学员情况登记表》填写通讯地址,直接发给学员本人。  附件:1.  分管教育工作的县(市)长“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专题研究班名额分配表         2.  分管教育工作的县(市)长“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专题研究班学员情况登记表         3.  学员通讯录登记表    教育部办公厅二○○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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