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1〕6号)的有关规定,现同意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同层次更名的2所高等职业学校予以备案,即:贵州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更名为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为13052;江西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江西太阳能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为1416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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