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培养,提高网络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我司决定启动2009年“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意义及目标 该计划旨在建立一整套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的机制和模式,建立和完善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体系和制度,满足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对于培训的迫切需求,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对象及方式 该计划主要培训对象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公共服务体系及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人员、教师(包括课程责任老师、主讲教师、辅导教师等)及技术人员等。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分类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政策和管理、课程设计与资源开发、教学组织与支持服务、技术应用等。 该计划要充分发挥网络教育的优势,培训方式以远程为主,可根据课程特点适当采用面授或混合方式等。 三、培训组织及管理 该计划的组织形式分两种:一是我司审批的培训班,二是试点高校和有关单位等自行举办的培训班。对于面向区域或全国试点高校的有关国家政策、精品课程、网络教育统考等方面的培训班,必须经我司审批后才可举办。 我司审批的培训班纳入我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采用“评审制”、“招标制”和“委托制”等三种组织方式。“评审制”指由培训承办单位制定并提交培训大纲和培训实施方案等,参加该计划的申报和评审;“招标制”和“委托制”指招标或者委托培训承办单位具体实施有关培训工作。培训班结束后,各培训承办单位要按有关要求提交办班总结。试点高校和有关单位自行举办的培训班,要建立有关培训时间、内容、对象、师资、学员等信息的数据库,并于每年年末报送培训工作总结。我司鼓励开展各类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共享培训教材和数字化资源等,切实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素质和教学水平。 该计划将设立专门的支持网站。该网站构架在“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上,负责培训班的网上申报、评审、公布、网上培训的开展以及培训资源的数字化管理等,并对人员培训情况、证书发放情况等进行管理和查询。同时,与“高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及时交换数据,将培训工作管理纳入到质量监管体系中。 四、培训考核及证书 该计划要紧密围绕提高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切实保证培训质量。我司审批的培训班原则上不得少于60学时(可分多次开展),由培训承办单位对学员进行学习考核、出勤考查等。培训合格的学员,将由培训承办单位颁发结业证书;合格学员为高校教师的,还将颁发“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人员,我司承认并记录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所在单位应记入相关档案。试点高校和有关单位自行举办的培训班,由相关单位自行安排培训、考核、颁发证书等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试点高校要高度重视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先培训后上岗”机制,鼓励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应用所学知识,努力营造规范办学的良好氛围,重视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五、培训计划及要求 试点高校和有关单位要在广泛调研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充分依托和发挥本校在培训内容方面的优势,根据网络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培训大纲和培训实施方案,确定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及数字化培训资源,并聘请现代远程教育领域的知名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开展培训工作。同时,要切实落实培训工作的场地、网络环境等培训条件,加强组织管理,做好质量监督,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有意向申报“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评审制培训班的试点高校和有关单位,请根据有关要求填写《“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评审制培训班申报表》(见附件),并于4月15日前通过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http://www.cdce.cn)进行申报,同时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联系人:杨华杰,电话:010-66097822,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附件:“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评审制培训班申报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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