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5:48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和《国家语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国语函〔2008〕20号) 精神,在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下,第二批国家级示范校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  经审查,决定授予北京市密云县石城镇中心小学等426所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特此通知。  附件:  第二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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