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和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5:12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计划”,建立了90个省级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中等职业学校承担了其中95%以上任务,2009年利用扶贫资金培训了贫困地区转移劳动力6.5万人。辽宁省各县级职教中心针对培训缺乏专业教师情况,普遍聘用了企业退休的焊工、钳工、汽修、电工电子等工种高级工程师,作为实习指导教师。这些教师高超的技艺,不但稳定了现有的学员,同时还招来已在外地就业因自感技术水平不高而慕名来学的学员。陕西省积极挖掘社区文化、教育资源,建立社区农民工培训基地。2009年,陕西社区教育培训基地共开展农民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9.5万人次。  (七)拓宽资金来源,加大投入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积极地方财政支持、争取承担其他部门培训任务和利用职教专项经费等办法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来源渠道。重庆市及区(县)教育部门2009年度安排经费5163万元,用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09年申请到区财政培训经费500万元,用于培训农村劳动3万人次。黑龙江省不仅利用省职教专项经费加强县级培训基地(职业学校)建设,而且从省职教专项经费中划拨出一部分专门用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提高师资水平培训。  四、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教育部继续把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列为今年工作要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大力实施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要求各地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努力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3000万人次,其中技能性培训不少于1200万人次的任务。  2.认真做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联系点”的指导工作,总结、推广各“联系点”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经验,推动各地依托县级职教中心、农村成人学校和中小学,广泛建立县、乡、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积极实施“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努力培育新型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3.加强与兄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继续做好与农业部等六部门共同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  4.继续推动利用城市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社区学校开展进城农民工培训。在农民工输入地确定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学校或农民工培训学校,通过举办日校、夜校、周末学校等形式,对农民工广泛开展技能培训、证书培训和学历教育。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城市文明生活和农民工技能培训。  5.强化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识和责任。在评优、评级以及督导等指标体系中纳入有关内容。  附件:2009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统计表.doc教育部办公厅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